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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卫士: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第一次修订)
康乐卫士康乐卫士(BJ:833575)2023-12-08 18:43

制度修订 - 2023年12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有违法违规等情况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3] - 会计专业人士提名为候选人需有相关工作经验[10] 选举流程 - 相关主体可提出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16]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可选举[18] - 股东大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报送电子文件[17] 任期规定 - 连任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8] 罢免机制 - 特定股东可质疑或罢免独立董事[19]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3]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2]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多方面内容[26] - 述职报告应在发布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7] 信息披露 -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需提交独立董事意见[28] - 不得披露未经审议定期报告,需说明情况及意见[28]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条件和经费[32] - 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33] - 行使职权受阻可报告[33]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33] 津贴规定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3] 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