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卫士: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专业全职经验[9]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公司可选举[16] - 股东大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报送文件[16] 任期与罢免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7] - 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7] - 独立董事履职不达标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24]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内容[27] - 发现特定情形应报告[27][29]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9] 公司责任 - 财务报告有非标准意见应提交独立董事意见[31] - 不得披露未经审议定期报告[31]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经费[35]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36] - 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并披露标准[36] 制度说明 - “任职”“以上”“关联交易”等有明确含义[4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