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卫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考评非独立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6] - 可就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9] 会议规则 - 委员提议,主任委员10天内召集,会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0]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2] - 规则自公司发行H股备案并上市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