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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材:金鹏家裔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科创新材科创新材(BJ:833580)2024-05-16 18:05

法律意见书 金鹏家裔(横琴) 联营律师事务所 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鹏家裔(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洛阳科创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与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进行见证,并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完整,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无任何隐瞒、疏 漏之处,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 等)是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该等资料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