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安科技: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3年12月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议案,待股东大会通过[3] - 股利分配形式有现金、股票及结合三种,优先现金分红[10] 现金分配条件 - 需满足该年度及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等四个条件[12] 重大支出界定 - 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12] 分配预案与时间 - 满足条件且营收和净利润增长快、结构合理,可提出现金与股票预案[15] - 原则上年度股东大会后分配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配[16] 分红比例 - 满足条件时,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10%,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30%[16]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最低20%[16][1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