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数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连城数控连城数控(BJ:835368)2023-12-06 18:58

提名委员会细则制定 - 2023年12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3] - 工作细则自通过之日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23]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报董事会批准[8]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人数不足三分之二时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8]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并提建议[10]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召开前3日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十年[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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