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科股份: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8]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3] - 董事会等可提议,召集人十日内召集[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5] - 会议记录等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废止[3]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施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