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美菱:关于拟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董事会制度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3] - 兼任总经理等高管的董事不超总数1/2[5]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3名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原则占多数[5] - 董事会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7]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担任数量不超三家[11]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至少占三分之一,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13]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13] 关联交易制度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等[20] - 公司可预计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审议[2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股东大会通过生效[21] 募集资金制度 - 出现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情形2个交易日内公告[22]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2个交易日内公告[22][23][24]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23]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24] 其他 - 中科美菱董事会发布信息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30] - 修订制度依据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