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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能:公司章程
海泰新能海泰新能(BJ:835985)2024-01-22 17:13

公司基本信息 - 2022年7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6189.5240万股A股[4] - 2022年8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5] - 注册资本为30947.62万元人民币[6] - 营业期限从2006年4月17日至长期[7] - 股份总数为30947.62万股,每股面值1元[15] 股东信息 - 发起人王永认购8500万股,持股比例62.96%[13] - 发起人巴义敏认购800万股,持股比例5.93%[13]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0] - 上市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主体,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相关股份[23]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监高、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33] 交易与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3]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4]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1]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7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8] - 董事会由5至1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0] 总经理与监事会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22]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3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14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6] - 公司原则上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150] 章程相关 - 《公司章程》于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8日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