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瑞星燃 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星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对瑞星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5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河北瑞星燃气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2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 2,868.00 万股,发行 价格为 5.0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