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朗新材: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规则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3年10月28日通过,表决9票同意[2] - 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长提名,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7] 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核人选及任职资格,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9] 董事会决策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0]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会办公室会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和应邀列席人员[15]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适当履职,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6]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等方式,其他方式参会视为出席[16] - 会议集中审议、依次表决,一人一票[16] - 审议通过提案须全体委员过半数投同意票[17] - 委员与事项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否则董事会可撤销表决结果[17] - 因委员回避致出席人数不满足要求,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会议制作记录,出席委员及记录人签字,委员可要求说明性记载[17][18] - 会议记录包含日期、地点、议程、委员发言要点等[18] - 出席人员对所议事项保密[25]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十年[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