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朗新材: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进展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3年10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2] - 制度经股东大会通过生效,2022年《利润分配制度》废止[18] 利润分配规则 - 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特殊情况除外[8] - 特殊情况含净利润降超50%、资产负债率超70%等[8] - 未来十二个月重大支出超总资产30%可不现金分红[9]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9]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9]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9] 公积金提取 - 按弥补亏损后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 股利派发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