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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咨国际: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广咨国际广咨国际(BJ:836892)2024-04-03 19:21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4年4月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利润提取与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原则上每年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5%[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与通过条件 - 特殊情况调整政策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4] -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 重大投资与现金分红条件 - 未来12个月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为重大事项[16] - 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或经营现金流净额为负可不现金分红[16] - 符合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 股利派发与特殊情况说明 - 决议或方案制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9] - 特定未分配利润与分红情况需说明原因、依据及规划[19][20] - 高现金分红等情况需披露偿债等相关内容[21] 其他规定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可扣减红利偿还[21]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