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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新材: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方大新材方大新材(BJ:838163)2024-05-21 17:47

股权激励计划进程 - 2022年10 - 11月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审议、公示等流程[13][14][15][16][17] - 2023年10 - 11月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审议、公示等流程[17][18][19] - 2024年5月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议案[19] 业绩数据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相对于2021年增长率为37.84%[23]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64名激励对象,4名离职,60名参与个人绩效考核[24] - 60名考核对象中46名A、7名B、5名C、2名D[24] - 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人数58人,解除限售股票709,560股[24] 权益分派 - 2022年以总股本128,368,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元[26] - 2023年以总股本129,008,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元,预计派32,252,000元[27] 回购注销 - 首次授予中4名激励对象离职,92,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回购注销[29] -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92,840股,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1][32]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25]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取营收和净利润增长率业绩完成度孰高者对应比例[23] - 考核B、C、D时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分别为计划的90%、8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