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规定 -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股东与选举 - 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董事或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5][6]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应推行累积投票制[5]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 董事相关 - 董事出现规定情形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离职[9][10]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或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公司应在2个月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董事会相关比例不符规定等情况,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1]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12]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12][15]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要求,董事会应采纳[15] - 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15]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14][15]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14][1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且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19] -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9]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7]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部分职权,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开会或审议事项,董事会未采纳时,独立董事应报告[19] - 独立董事应对提名任免董事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7]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重要事项未按规定提交审议等情形,应履行尽职调查并向交易所报告[18] - 独立董事出现被公司免职且理由不当等情形,应向交易所和证监派出机构报告[18] 审计委员会 - 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9]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19]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20][21] 其他人员补选与职责 - 监事辞职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公司应在2个月(60日)内完成补选[22] - 董事会秘书空缺,公司应在三个月内确定人选[23] - 公司董事会为信息披露负责机构,董事会秘书需取得相关资格证书[23] 决策与章程 - 公司重大事项由董事会集体决策,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人或他人[20] - 公司拟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修订《公司章程》[25] - 修订后的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工商登记为准[24]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为《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6]
广脉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