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属关联人[7][8]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总经理有权批准特定金额内关联交易(除担保外)[11] - 董事会批准特定金额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外)[11] - 股东大会批准特定金额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外)[12] 交易文件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或非现金资产需相应报告[13] - 财务报告和评估报告有时间限制[13] 关联交易披露 - 特定金额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3][30] 审议流程 - 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董事会会议和决议有出席及通过要求[17]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关联事项提交股东大会[17] 担保表决 - 公司为特定股东担保,有关股东股东大会回避表决[18] 关联方信息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告知公司关联方情况[20] 交易协议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并披露情况[20] 休会处理 - 董事会、股东大会休会期间关联交易可先执行后追认[25] 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不偏离市场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21] 公告内容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定价政策等内容[24] 成交金额计算 - 不同类型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计算方式不同[25] 交易累计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应累计计算[26] 预计交易 - 公司可预计本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26] - 预计范围内条件未变可免部分规定[27] - 超出预计或条件变化需重新预计履行程序[27] 免表决披露情况 - 特定关联交易可免表决和披露[27][28]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0]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经批准生效[30]
广脉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