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审议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3年12月2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8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分别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前三个月和九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一季度报告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7]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超50%且大于500万元等重大变化需及时业绩预告;预计不能2个月内披露年报需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情况需披露业绩快报;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差异达20%以上需披露修正公告[26][28][29]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等任一时点后及时首次披露;筹划重大事项不确定可暂不披露,最迟形成最终决议等时披露,信息泄露或股价波动立即披露[12]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交易情况需及时披露;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42][45]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持股比例每增减5%需及时披露;大股东等减持股份需按规定预先披露计划[51][57][60] 其他事项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等多种事项需及时披露[56]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管组织编制,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草拟、审核,重大事项审批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信息披露前经多部门审查,报送北交所审核公告[64][65][66][67] 责任与保管 - 违规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直接责任人受处分并可能赔偿;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追究责任;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84][85][81]
欧福蛋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