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4-4-1 4-4-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并行科技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 -- 非经常性损益 (2008)》的相关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确保其真实、准 确、完整及合理。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1410 号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并行科技") 2023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 2023年 10 月 10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