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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
永顺生物永顺生物(BJ:839729)2023-12-13 19:11

会议审议 -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人[5] 交易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0] - 占5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0] 担保权限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6种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4] - 其他由董事会决定但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关联交易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14] 财务资助权限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财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关注[1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8]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召开日三日前发出[22]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书面或口头通知,提前三日通知董事[21]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关联交易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24] 董事出席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在会议召开前三个工作日提交书面委托书[2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未委托出席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26] 表决相关 - 会议表决以举手、书面或通讯等方式进行[29] - 董事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会未选视为弃权[30]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传真进行并作决议,由参会董事签字[30] - 表决后董事会秘书等应在监事监督下统计结果,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其他情况在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30] 责任与提案 - 董事会应按股东大会和章程授权行事,决议违法致公司受损,参与董事担责,表明异议并记录者可免责[30]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无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包含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31] - 董事会秘书可安排人员做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意见可书面说明[32]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影响超十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32]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由董事会解释,修改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4]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