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生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度审议 - 2023年12月12日公司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3]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10天、不定期会议提前3天通知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不受限[6]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经独董会议过半同意才可提交董事会[6] - 独董行使特别职权需经独董会议过半同意[7] 其他规定 - 独董会议可研究其他事项,如征集股东权利[8] - 会议需记录并由独董签字确认[9] - 制度修改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