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 -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6]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4] - 单独或合并持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董事会十日内反馈[17]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满足条件可自行召集主持[18]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9][13][35] - 五类对外担保行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与关联方特定交易等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9][10][11]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20] - 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2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20] 投票规则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3]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对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表决时,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36] 其他规定 -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特定股东提名推荐[31] - 公司选举董事或监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31][3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9]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43]
永顺生物:股东大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