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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江材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沪江材料沪江材料(BJ:870204)2023-12-20 19:11

审计委员会细则制定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7]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1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0]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7]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9]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0]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