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博液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权与提名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4] - 董事会、3%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 - 监事会、3%以上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6] - 董事会等、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6] - 3%以上股东提临时提案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7] 董事任期与构成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7]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3名独立董事[9]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辞职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特殊情况60日内补选[8] - 董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提前10日通知[9]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最多任职三家境内公司[9]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成员非高管董事[1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1] 会计师事务所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12]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20天通知,股东大会表决允许陈述意见[12] 章程相关 - 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以工商登记为准[12]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13] 其他 -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为备查文件[15] - 公告日期为2023年10月25日[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