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在北交所上市,股票代码871634[14] - 公司注册资本为6232.20万元[14] - 公司营业期限自2002年11月28日至长期[14] 激励计划规模 -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169.10万股,约占股本总额2.71%[18] - 首次拟授予总量154.10万股,约占股本总额2.47%,占授予权益总额91.13%[19] - 预留15万股,约占股本总额0.24%,占授予权益总额8.87%[19]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9]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个自然日授予并公告[20] -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29] 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40%,第二个为30%,第三个为30%[21] -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含当日)前授予,解除限售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之后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第二个为50%[21] 授予价格与交易均价 -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每股6.25元[23] - 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每股10.87元的50%为每股5.44元,前20个交易日为每股5.16元,前60个交易日为每股6.07元,前120个交易日为每股6.24元[23][24] 会议审议情况 - 2024年7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26] - 2024年7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 - 2024年7月1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26]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8人,包括实际控制人陈志强、廖兴烈[28]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等人员[29] 其他要点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27]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32] -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34] - 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公告激励计划相关文件[31] - 新威凌具备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件[36] - 法律意见书于2024年7月12日出具[39]
新威凌: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