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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威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新威凌新威凌(BJ:871634)2024-07-15 20:41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169.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6,232.20万股的2.71%[7][29] - 首次拟授予154.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7%,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1.13%[7][29] - 预留1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4%,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87%[7][29]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9][35] - 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6.25元/股[8][42] 激励对象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8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8][23] - 董事长陈志强获授12.00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7.1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9%[30] - 核心员工32人共获授92.80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54.88%,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9%[31]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部分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2800万元[48] - 首次授予部分2024 - 2025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4.70亿元或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900万元[48] - 首次授予部分2024 - 2026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3.20亿元或累计净利润不低于9300万元[48] 限售与解除限售 - 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37]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40%,第二个为30%,第三个为30%[38] -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授予,解除限售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之后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第二个为50%[38]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4.10万股,预计摊销总费用为684.20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摊销185.31万元、330.70万元、128.29万元、39.91万元[69] 实施程序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3] - 公司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个自然日[73]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个自然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73] - 公司应在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激励对象获授事宜[75]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个自然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相关程序[76] 调整与终止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价格有相应调整公式[57][58][59] - 公司出现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不佳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90] - 公司经营环境等变化,经股东大会批准可提前终止激励计划[91]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四档,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不同[51] - 公司选取营业收入、净利润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考核指标[54]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60日内未协商解决,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