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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鹏智能: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发行方案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泰鹏智能泰鹏智能(BJ:873132)2023-09-05 22:01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发行方案的 专项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发行方案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律意见(2023)第00570号 致: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鹏智能")的委托,担任泰鹏智能申请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发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 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 2 号: 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以及《律师事务 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 先后出具德和衡证律意见(2023)第 00220 号《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 东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