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鹏智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73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3-131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 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山东泰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