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3年10月2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2]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72]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7] 业绩预告与修正 - 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超过50%且大于500万元、发生亏损或者由亏损变为盈利,公司应进行业绩预告[8] - 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公司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9] 审计意见披露 -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需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相关文件[10] 风险警示情形 - 年度报告中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等情形,北交所对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11]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是除定期报告外的公告,重大事件发生时公司应及时披露[14]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或监事会决议等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14]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公司应分阶段披露进展情况并提示风险[15]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22]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披露[2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需披露[26]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披露[28] 股东大会通知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需发股东大会通知[18] 决议公告披露 - 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大会表决事项应及时披露决议公告并说明议案内容[25] - 监事会决议涉及重大信息应在决议结束后及时披露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26]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内容[28] 股份质押披露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应披露情况[30] 资产变动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应及时披露[32] 股份减持披露 - 持股5%以上股东等拟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公司股份总数1%,应在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5] 担保事项披露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32] 董事履职披露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应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35]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公司应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35] 股东信息披露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达5%整数倍时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0] - 公司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达规定标准应履行权益变动或控制权变动披露义务[30]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告知公司[4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42]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或实际控制股份达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2]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变动应及时披露[32]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57]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58] 报告编制与发布 - 定期报告由财务负责人等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公告[44]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重大事项经审批后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披露[45] - 重大信息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经评估审核后披露[46]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47] 文件资料保管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8]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披露当日起2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等买卖公司股票应最迟2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60] - 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控股股东等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0] -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控股股东等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0] - 重大事件发生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等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0] 违规处理 - 因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对责任人批评、警告、减薪直至解除职务等[62] - 信息披露和管理工作违规,公司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处分,可要求民事赔偿[63] 定义说明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67] - 拥有公司控制权情形包括为持股50%以上控股股东、可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30%等[67]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6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法人[6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69]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规定披露时点的两个转让日内[67] - 过去12个月内或未来12个月内存在特定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可能为关联方[69] - 非标准审计意见包括非无保留意见和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71] - 本制度中“以上”“达到”“以内”含本数,“以内”“超过”“少于”“低于”不含本数[71]
九菱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