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环能: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7]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 公司设2名独立董事,其中1名应为会计专业人士[7]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3] -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4]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18][19][20][21]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应在指定媒体刊登公告披露决议[28] - 涉及重大信息会议结束后及时披露[28] - 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未设时指定人员履行[40] 其他事项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后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41]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0] - 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