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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汽车: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风汽车东风汽车(SH:600006)2023-12-12 20:05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 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其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由委员会根据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对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