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 士。 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为独立董事创 造良好工作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东风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