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2006年9月17日获批发行2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75,653,888元[6] - 股份总数为3,075,653,888股,均为普通股[10]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8] - 特定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18][19]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事等所持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3]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5]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形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0][31]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115]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5] 人员设置 -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超过9人,设党委书记1人、纪委书记1人[69]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4] - 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8]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连续聘任原则上不超8年,最长不超10年[126] - 公司合并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34][135] - 持有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8]
日照港:日照港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