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 - 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会计专业人士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4]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任职[11] - 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职[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上交所在五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可选举[14] - 获选30日内公司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并更新资料[15]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5]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辞职致占比低于三分之一,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提名[17]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借款或资金往来超300万或净资产5%需发表意见[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6] 独立董事资料与费用 - 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5年[27]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大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7] 独立董事与公司沟通 - 年度结束30日内经理层汇报经营及重大事项,实地考察[31] - 审计前财务负责人提交审计安排及材料[40] - 出具初步意见后安排与会计师见面会[41] 独立董事职责 - 在年报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42] - 发现问题尽职调查,必要时专项调查[33] - 每年现场调查不少于十天[34] - 免职理由不当发表公开声明[35] - 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35] - 股东或董事冲突维护公司利益[36]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7]
日照港:日照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