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4000万股[1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81,674.3645万元,发行股份总数2,816,743,645股[17][27]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4.43%,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2.90%[27] 股份相关规定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30%触发股份回购条件[30]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1]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4]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诉讼[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1][56] 股东大会相关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7月9日14时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7月9日[4]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62]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8]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会议[112][117] - 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6][14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3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3] -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当年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5] - 公司在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采取现金分配股利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16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拟将住所由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变更为上海市高科西路1号[1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8][179][18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82]
上海电力: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