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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电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倪晨凯)
浙能电力浙能电力(SH:600023)2024-08-02 16:28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1] - 持有股份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4] - 持有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4]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的人员不符合要求[5]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6]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6]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7]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7] 候选人情况 - 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职称[7] 声明时间 - 2024年7月25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