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获批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00万股,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4675324元[8]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6.92%,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3.08%[17] - 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2404675324元,股份总数为2404675324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1]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响应处理[44][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6]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6]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70] - 公司应预计本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7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的公司应采用累积投票制[79]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方案[83] 董事任职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85]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85]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85]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8]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98]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0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职工代表比例为1/3[13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149]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55]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55]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75][176][17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2] - 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97]
浙江新能: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