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信息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2月28日下午14:00,地点在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7001会议室[3] - 会议方式为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3] - 会议议程包括主持人介绍人员、报告出席情况、宣布开始、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审议议案等[5] - 审议议案包括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24年度融资额度、选举董事等[4] 财务融资 - 2024年度拟向非关联方进行额度不超过300亿元的债务融资,授权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9]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7] - 2024年度融资额度议案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9] 人事提名 - 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提名杜云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13] - 选举董事议案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13] 制度修订 - 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如规定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等内容[16] - 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6] - 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8] -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0] -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2] -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4] - 三项议案均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40][42][44]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9]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1] -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21]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不称职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2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2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使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同意[23] - 独立董事本人保存公司提供资料至少5年,公司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公司治理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27]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27]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8]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5名[29]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31] - 特殊情况无法按既定政策确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在年报披露原因,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31]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32] - 公司减资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32] - 公司因特定事由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32]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申报期内清算组不得清偿[33] - 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备案事项授权董事会,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34] - 董事会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41][43][45]
浙江新能:浙江新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