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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投资:九鼎投资2023年第一季度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经营情况简报
九鼎投资九鼎投资(SH:600053)2023-04-14 18:32

业绩数据 - 截至2023年3月31日在管基金累计实缴规模275.67亿元,剩余实缴规模95.65亿元[3] - 截至2023年3月31日在管项目剩余投资本金87.85亿元[4] - 报告期内已完全退出项目5个,投资本金8.41亿元,累计收回金额8.46亿元[6] - 报告期末已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但未完全退出项目18个,投资本金18.79亿元[6] - 报告期内公司在管基金收到项目回款合计5.95亿元[6] - 2023年第一季度基金管理费收入122.24万元,管理报酬收入979.60万元,合计1101.84万元[9] - 苏州悦泽九鼎投资中心2023年第一季度管理报酬收入253.89万元[11] - 宁波江北区瑞隆九鼎股权投资中心2023年第一季度管理报酬收入209.56万元,年累计数209.56万元[12] - 苏州工业园区青鹏九鼎创业投资中心2023年第一季度管理报酬收入199.46万元,年累计数199.46万元[13] - 宁波江北区盛欣九鼎股权投资中心2023年第一季度管理报酬收入184.20万元,年累计数184.20万元[14] - 苏州天胥湛卢九鼎投资中心2023年第一季度管理报酬收入113.15万元,年累计数113.15万元[15] - 基金合计2023年第一季度管理报酬收入960.26万元,年累计数960.26万元[15] 业务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基金新增实缴规模和新增投资规模均为0[3][4] - 报告期内在管基金参股项目无获得沪深北证券交易所IPO审核通过情况[5] - 报告期内公司已上市项目中无已确定退出计划但未完全退出项目[7] 分配规则 - 合伙企业终止时,若管理人累计业绩报酬超有限合伙人累计收益25%或28.57%,管理人或管理人与投资顾问应回拨报酬[12][13][14][15] - 若因管理人收业绩报酬致有限合伙人投资成本年收益率未达8%(单利),管理人应回拨报酬[12][14][15] - 出售或处置投资项目扣除费用及税费后现金分配,有限合伙人先收回投资成本[12][13] - 上述分配后有余额,向有限合伙人分配优先回报,收益率为每年8%(单利)[12][13][14] - 宁波江北区瑞隆九鼎项目分配余额,向管理人分配业绩报酬至优先回报额25%[12] - 苏州工业园区青鹏九鼎项目分配余额,向管理人、投资顾问分配业绩报酬至优先回报额28.57%、14.29%[13] - 宁波江北区瑞隆九鼎项目最终余额80%给有限合伙人,20%给管理人[12] - 苏州工业园区青鹏九鼎项目最终余额70%给有限合伙人,20%给管理人,10%给投资顾问[13] - 可供分配现金为出售或处置投资项目所得有余额时,80%向有限合伙人分配,20%向管理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分配[14] - 若合伙企业整体收益低于50%,普通合伙人不参与分配,预分配收益返还[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