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1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 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当在公 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召 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促进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