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海信视像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经验[1]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5]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5] 不良记录判定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候选人有不良记录[7]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7] 其他要求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7]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提名人与日期 - 提名人是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10] - 声明日期为2024年8月19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