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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康欣新材康欣新材(SH:600076)2024-04-19 18:11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存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4][5] - 需与受托管理机构、监管银行签订监管协议[5] 资金使用规定 - 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规定并履行审批手续[7] - 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违规[8] - 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不超12个月[8]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资金用途需经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批[10] 资金监督披露 - 资金部设台账关注使用情况[12] - 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实际使用情况[1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