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人福医药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人福医药人福医药(SH:600079)2024-03-28 22:0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应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 审计委员会规定 - 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会议通知与资料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1]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31] 需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2] - 披露财务信息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25] 委员会建议 - 提名委员会就相关事项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理由并披露[2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相关事项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理由并披露[25]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33]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7]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8]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39]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5]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35]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6] - 办法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废止[37]

人福医药:人福医药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