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8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67,974,41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38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637,599,993.94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 7,651,199.93 元,其他 发行费用人民币 1,167,974.4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28,780,819.60 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 验字(2018)61060001 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金花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金花股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