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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青山纸业青山纸业(SH:600103)2024-08-19 18:15

财报审议 - 2024年半年度报告经审计委员会5票全票通过、董事会11票同意审议通过[3][4] -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董事会11票同意审议通过[5] 审计机构 - 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报价121万元,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7] 合资公司 - 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8000万元,青山纸业出资9000万元持股50%[8] 股东持股 - 福建省轻纺持股比例8.60%,直接与间接合计持股18.95%[10] - 福建省盐业集团直接持股比例7.99%[10] 议案表决 - 林业投资议案3票同意、1票反对[11] - 多项制度修订及制定议案均11票同意通过,部分待股东大会审议[11][12][13][14] 股东大会 - 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