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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盛集团:亚盛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亚盛集团亚盛集团(SH:600108)2023-12-12 16:3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7] - 选举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0]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失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