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独立意见
作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东睦 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 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基于独立董事自身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增资 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事项,是基于公司自身战略发 展规划、经营情况以及上海富驰经营发展所作出的谨慎决策。本次交 易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共同推动上海富驰主营业务的发展,实 现上海富驰稳健发展。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增资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范围,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 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放弃上海富驰本次增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