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龙物流: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和1名非高管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经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9] - 决策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应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审计委员会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2]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委员发言要点、决议表决方式和结果等[23] 审计委员会责任与披露 - 委员需在会议决议上签字并承担责任,异议委员可免责[23]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23] - 出席会议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25] - 新任委员到任时公司应披露委员情况及人员变动情况[27] - 公司须在披露年报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7]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公司须及时披露及整改[27] - 意见未被董事会采纳公司须披露并说明理由[27] - 公司须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27] 工作规程 - 本工作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