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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豪弘业: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苏豪弘业苏豪弘业(SH:600128)2024-07-15 18:16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不得担保[4] - 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情形有多种[6]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担保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审议对关联方担保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6] - 董事会审批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8]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8]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9] 额度管理 - 可对不同资产负债率子公司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9]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特定担保可预计额度并提交审议[10] 禁止担保情形 - 有向自然人等多种情形时公司不得提供担保[13] 反担保与风险措施 - 申请担保企业反担保或防范风险措施须与担保数额对应[15] 合同签订 - 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方可签担保合同[15] 担保后续管理 - 关注被担保人财务及偿债能力,重大事项及时汇报[16]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偿债,未履行及时应对[16] - 被担保人违约或破产清算,董事会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6] - 董事会每年核查全部担保行为并披露结果[16] 责任追究 - 控股股东等关联人造成损失,董事会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18] - 公司违规担保应披露,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并追究责任[18] - 责任人擅自担责致损失,公司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19] 办法生效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