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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豪弘业:公司章程(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苏豪弘业苏豪弘业(SH:600128)2024-06-27 19: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8月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46767500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246767500股,均为普通股[22] - 公司发起人为江苏省工艺品进出口(集团)公司,1994年6月认购5217万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30]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7] 公司决策程序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事项[4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及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3]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决议[89][90] - 董事会单项对外投资、单次资产收购处置、单次资产抵押权限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资产核销权限不超200万元,单次对外捐赠权限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93][94] 总经理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有权批准3000万元以下对外投资等事项[105][106]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三人,职工代表监事二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0]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6]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35][136]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至少一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