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将 公司持有的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66%股权转让给 关联方湖北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投投资"),建投投资以现金方 式支付对价(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证 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以下简称"《监 管政策》")《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下简称 "《国发[2010]10 号文》")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就公司在报告期内(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业务中是否存在闲置土 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并出具本自查报告。 一、自查范围 本次纳入自查范围的房地产项目,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报告 期内在中国境内开发的已完工、在建和拟建的房地 ...